祖孙关系。
祖孙指一种亲属关系。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或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外孙女的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
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
扩展资料:
祖孙之间的权利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祖孙之间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祖孙
户主是奶奶,孙子落户在奶奶户口,户主关系是填“孙子”就可以。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规定:
(1)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2)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3)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
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扩展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户口簿
奶奶和孙子关系填表时为祖孙关系。
祖孙一般间隔一辈,如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或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外孙女的关系。
祖母即奶奶,和孙子的关系即为祖孙关系,属于直系血亲。
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扩展资料:
亲属关系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家庭成员包括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祖孙
妈妈的姑姑=姑姥
妈妈的舅妈=舅姥
妈妈的表弟=表舅
妈妈的堂叔=舅姥爷
妈妈的表伯=舅姥爷
爸爸的婶婶=奶
爸爸的嫂子=大娘 伯母
爸爸的表舅=舅爷
爸爸的堂妹=姑姑
爸爸的姨父=姨爷
爸爸的表姑父=姑爷爷
爷爷、奶奶 都是祖孙关系.包括姥姥、姥爷
祖孙,其实爷爷和孙子的称呼也是祖孙,没有爷孙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