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去世了,我和爷爷奶奶怎么分爸爸的遗产

2025-02-23 01: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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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两个方面:
1、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母亲在你父亲去世时和你父亲是法律认可保护的夫妻关系的话,首先要分隔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他们二人的事,就算你父亲有遗嘱,也不能代替你母亲处置二人的共同财产(这个会涉及很多,分配的比例要看具体情况和证据支持的情况)。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除了婚前明确的个人财产外,婚后的收入都大致上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按照收入的多少,哪怕你母亲没有收入,你父亲婚后赚的钱,也要算作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也就是一人一半,除非二人协商好其它的分配比例)。按照继承法,你、你母亲、你祖父祖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相等,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你们应平分。简单说假如是十块钱,你母亲先拿5元,剩下的5元由你、你母亲、你祖父、你祖母平分,结果就是你母亲6.25元,你1.25元,你祖父1.25元,你祖母1.25元(62.5%,12.5%,12.5%,12.5%)。当然同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可以要求多分些,但是也是要同顺序继承人协商并且满足上面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且多分的也只是满足其基本的生活为止。

2、第二种情况:你父母因已经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了(离异,丧偶等情况),并在你父亲去世之前已经完全解除婚姻关系了(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并判决生效。协议离婚,并办理完成离婚手续等),这时候你父亲的财产就完全属于个人财产,和你母亲无任何关系。那么秉承继承法的精神,由你、你祖父、你祖母三人平均分割你父亲的财产,比例为33.33%,33.33%,33.33%。同上面一样,同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可以要求多分些,但是也是要同顺序继承人协商并且满足上面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且多分的也只是满足其基本的生活为止。

以上两种情况均是在你父亲没有关于财产方面的遗嘱的情况下的分割方式,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分割“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一定看清楚,你父亲的遗嘱只能用于分割“完全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如你母亲商与你父亲存续婚姻,哪怕离婚官司都已经上交法院审理了,只要没有判决生效,他们仍是夫妻,财产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先来分割。

回答2: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一般是法定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3、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回答3:

你好,你爸爸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你、你的母亲、爷爷奶奶平分。

回答4:

你和你的母亲以及你的爷爷奶奶应该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回答5:

首先你要代替你爸爸孝敬老人,赡养老人。至于财产,只要你有能力打理应该全部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