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申请再审要交哪些材料?

2024-11-01 0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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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回答2:

法定的明确要求只有一个再审申请书,但如同时能够提供充分的再审理由和证据的话,可以大大增加再审的可能性。此外,应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如仍有疑问,可追问或电话、当面咨询,满意请采纳!

回答3:

足以推翻终审判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