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和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及全部I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费用;
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价差;
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
5.工程保险费;
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的费用增加。
7.总承包风险包干费的计算基数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与安全生产费三项之和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通常的费率控制在2.5%以内(其中包含激励约束考核费)。总承包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填报,费用包干,一律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