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证形式不同
辩证法是一种通过批评而求知的方法 。辩证法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三分法和两分法。三分法包含一个质料的部分或者叫肯定的部分,一个缺失的部分或者叫否定的部分,一个形式的部分或者叫否定之否定的部分。
朴素辩证法是古代一种自发的、原始的辩证法思想。辩证法的最初表现形态。在古代的中国和希腊,都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都是不断运动变化的,“一切皆流,无物常往”,“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永远不断地更新”。
二、思辨角度不同
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
由于历史的局限,古代朴素辩证法对事物的运动变化只能在直观经验的基础上,从总体上作一般性的描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肤浅、笼统,对世界的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了解甚少,具有直观、粗浅、朴素性质,必然被尔后的形而上学所代替。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辩证法和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希腊古代辩证法,对后世的影响源远流长,在这些丰富的思想材料中,几乎可以找到辩证法学说往后发展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是,由于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
古代人还不能对自然界进行解剖、分析,他们把自然界当作一个整体只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他们对这种联系的认识还只是直接直观的结果。
因此这些辩证法思想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只是描述整个世界的一般变化,还不能对这种变化的具体情景作出分析,也不能完备地和清楚地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因为可能的部分包含否定,所以是可以批评和灭亡的。现实的部分不包含否定,所以是永恒的。可能的部分灭亡以后就成为现实的部分,所以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辩证法又分为唯物辩证法和唯心辩证法。前者主张没有完全现实或神存在,所以这种转化是双向的,可逆的,后者主张有一个完全现实在或神存在,所以转化是单向的,不可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朴素辩证法
不管朴素不朴素,都是诡辩术。
在形式逻辑中,不矛盾律:p∧¬p=0表达的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够同时间(同时刻或同时段)存在;
p∧¬p=1表达的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能够同时(同时刻或同时段)存在,当然是一个错误的命题。
但辩证法却以同时间存在p⊕¬p=1即矛盾命题是可以分时出现的来加以混淆。
对于p⊕¬p=1这条排中律,辩证法还以“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换”来加以混淆,
即把日常所说的“反口不守信用”说成是普遍规律。
朴素辩证法(Naive Dialectic)是古代原始的辩证法。它直观地认识到一切事物都在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之中,猜测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中国古代《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诗经》上说:“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就是说,高的堤岸可以变为深谷,深谷也可以变成丘陵。也说明了一切事物都是在运动变化的,是一种朴素辩证法观点。
在欧洲,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皆变,无物常住”,“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
缺陷:直观性,猜测性。如“形即神也,神即形也,形存神存,形谢神没。”缺乏根据及论证,是朴素唯物主义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