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过年有放假,不可以再休年假吗?也不可以请假吗?

2024-11-13 03:35: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法没有规定说过年放假不可以再休年假,也没有规定说过年不可以请假。

至于是否可以过年休年假和过年请假主要还是看公司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这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回答2:

亲,如果要休病假,那么病假证明,B超是必须到医院去开的,门诊可以,不用住院证明,凭医院的诊断病例和医生开的病假证明就可以休息了。

回答3: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放年假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的,并不做强制性规定。但年假与过春节不会发生冲突,春节是法定假日,具有强制性。因此你如果要休年假,时间上只要在春节前后即可。

回答4:

职工有事请假,过年放假。都和年休假没有关系,都是可以休的,但是年休假是有条件的,下面的情况,就不准许休年休假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二)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回答5:

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请假和是否享受年休假、法定节假日没有冲突,若你工作累计已满1年,依法享有春节假期和带薪年休假。此外,若你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情况公司会批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