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是阶梯电价
金额=千瓦(度)·千瓦元
0.57X180+0.62x220+0.92x320=102.6+136.4+294.4=533.4元
省物价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指是根据用电量情况,实施不同的电价政策,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一般采取按月计量、按月结算的方式。
按照省里相关规定,7月1日起,在襄阳供电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试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按照居民用电量分三档,第一档为每月0-180度/户,第二档为每月 181—400度/户,第三档为每月超过 400度/户以上的电量。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度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度提价0.30元。居民阶梯电价自 2012年7月1日开始,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
此外,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量;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但电价水平按国家发改委对湖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2.2分/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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