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立法法》第十条。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写成《立法法》第10条。至少在2000年《立法法》施行以后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