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公司扣押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2024-12-04 20: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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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影楼押你20天工资违法。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规定影楼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你缴纳各项社保费,影楼的作法违反法律规定。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按法律规定,影楼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4、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是你的权利(影楼的违法行为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影楼扣一个月工资才允许辞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5、你目前手里有两个月的工资单可以作为证据,但你尽可能收集的书面材料(如:押工资、考勤记录等),到当地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支付被克扣的一个月工资和押金,补缴社会保险并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  6、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