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申报期限?

我们是在长沙县,在网上申报.
2024-11-06 00:38: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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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回答2:

内外资统一5月31日前申报,具体地方税务规定不太一样,但你5月31日前申报肯定会受理。因为合法!!
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规定,汇算清缴的期限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即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回答3:

内资企业4月30日前
外资企业5月31日前

回答4:

截止5月31日。

回答5: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为年度终了次年5月31日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