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北京师公安局网站的说明,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与他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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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查阅于2018年8月4日)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机构: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
办理地址、电话: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发放证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公安分(县)局承办人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三、审定:同审核标准。
四、告知:告知申领人凭《居民户口簿》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领取证件时间。同时,告知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每证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派出所都能办,要是能出示驾驶证,户口本什么的更方便
去公安局,或者火车站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