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办临时身份证的窗口是24小时上班的。
1、旅客在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除了要提供一张一寸照片之外,还要出具或者符合下述四个证明条件中的一个:
一是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二是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三是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四是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其他方式。
2、临时身份证明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临时身份证明内容还需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乘坐列车旅客临时身份证明是可以通用的。
火车站办临时身份证的窗口是晚上十点下班。
注意事项:
1.火车站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只能由乘车人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2.火车站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只能用作买票、取票、检票、乘车。
3.火车站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仅有1天。
申请材料:
旅客(现役军人除外)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两张申请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亲属人员等情况,由机场公安机关现场审核后办理。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
(一)公安机关审核的信息与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一致或照片与本人无法确认系同一人的;
(二)现役军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旅客在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乘机的;
(四)申请人乘坐航班起飞前50分钟不予办理注意事项机场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