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存疑可以申请重新评定吗

2025-04-05 00:44: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可以申请复议。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回答2:

有复评环节,提供资料交给税务机关提出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