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提2012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其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200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其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00 3.上交企业所得税其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200 贷:银行存款3200
按季预缴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必计提计入所得税费用,每个季度按照实际预缴的税款在缴纳时做分录(比如每季度缴纳25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
企业所得岁汇算清缴后,按照应纳税额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比如全年应纳税额为15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如果此笔分录在年末做,则用“所得税费用”科目代替)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5000
申报年报补足5000元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最后结转损益至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200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