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发生原因:
1)开挖顺序不合理;2)地表水、地下水作用;3)边坡顶存在堆重或振动荷载等;4)未按要求放坡。
预防措施如下:
1)在斜坡等地段开挖时,制定有效的开挖措施;2)在有地表滞水或地下水作用的地段,应做好排水,降水措施;3)应避免在开挖好的坡顶上堆土和存放建筑材料,当场地条件限制必须离开基坑边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且基坑边禁止行驶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振动;4)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及场地条件放坡.开挖深度超过3m(虽未超过3m,但工程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应编制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专项方案,开挖超过5m的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看基坑的深度,小于三米的放坡处理就可以了,三米到五米的需要基坑支护,大于五米的需要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