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故红色的小车承担全部责任。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也没有让行标志的话,那么就适用让右原则。否则发生事故。就是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的全责。你的事故中红色的车辆应该让黄色的车辆先行。显然没有做到那么红色的车辆就要承担全责。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所以结合描述来看,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相撞,应该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的责任。
无红绿灯也无让行标志标线的路口,按左让右,转弯让直行的原则让行。红车是左边车,应当负主要以上责任,这个责任划分红车主要70%,黄车次要30%的可能性较大。
赔偿是双方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比例分担。由双方的商业险赔偿。
交通法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右方道路的来车有先行权。左方要避让。发生事故左方要负主责。
在没有标线的十字路口两车相撞,直行的让右侧直行方向的车辆优先通过,一旦出交通事故无论你受损、受伤严不严重对方基本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