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即内心思慕,并行动上想要接近。
先行动,不表白。
喜欢一个人,就会不自觉地多关心他/她,就会主动为他/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是所谓的每天一朵玫瑰或者频频的请客吃
其实,想要恋爱,你们还是要从朋友做起。没有经过了解,你现在对他/她所知道的大部分都是你自己的想象,而且他/她也无从了解你的优点。再比如说有一个人突然向你表白,而你对他/她没有任何了解,你会贸贸然接受么。换到对方也一样。
所以,不能抱着“我付出你就会接受我”的心态去追谁。而仅仅是“我喜欢你,我想多了解了解你以及多关心关心你”的态度去相处,久了,有感情自然而然会谈起恋爱了。
表白开始算追求。不建议直接表白,最好先试探一下对方的想法,表现出“想追求”的架势来,看对方是否反感。
这个无所谓吧,但是先行动可不要来的太突然
不要强吻之类的,这样会让对方反感的
先行动的话就是平时多关心对方,让ta慢慢注意到你
发现你对ta的关心
跟Ta接触在表白
先表白再行动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当然先行动后表白了 一旦发现她和你不合适还可以当朋友
先表白再行动, 不表白等于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