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在对会计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为每个会计编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些号码称为会计科目编号,简称科目编号。为了便于会计工作的进行,通常在会计制度中,以会计科目表的形式对会计科目的编号、类别和名称加以规范。
会计科目编号是有规则的,规则如下:
一方面要能够起到区分会计科目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便于会计人员的识别与计算机的输入。科目编号能清楚地表示会计科目所属的类别及其在类别中的位置。
一级会计科目的编号:一般采用四位纯数字表示,其中:
第一位数字(即千位):表示会计科目的类别,其中1表示资产类,2表示负债类,3表示所有者权益类,4表示成本类,5为损益类;
第二位数字(即百位):可以划分大类下面小类;剩余两码为流水号。为便于会计科目的增减,一般情况下,编码要考虑到未来的扩展性,在编码间,留有一定的间隔。
小类的排列顺序也是有原则的,如:资产类下面的小类是按照变现能力大小排序;负债类下面的小类是按照流动性大小排序;所有者权益类下面的小类是按照转化为资本的能力大小排序。
二级会计科目:一般采用六位编码,其中前四位为一级科目的代码,后两位为流水号。如:银行存款(编码为1002)下根据银行的不同,设置多个二级别科目,诸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等,则可分别编码为:100201中国建设银行、100202中国工商银行、100203中国农业银行
一般情况下,二级科目都是根据企业的需要来设置。但无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如何设置,其前提都必须要保证编码的唯一性。因此,为了确保会计科目的唯一,数据保存时的检验动作必不可少。
详细请查看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