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一方存在有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主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受害方应当搜集肇事者的侵权全部证据,如:车辆的损失情况、本人的受伤情况及鉴定结果等;
3、若购买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损失。
4、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销毁证据等,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