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123令规则: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系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不是驾校规定的,是公安部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也就是你得重新考科目1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以后的重考试费是要重交的,如科目2考了5次,科目3还没考,以后这个科目3的费用就不需要出了,科目1、2的考试费是要重交的。培训费也只要重补科目1、2的费用。科目3的培训费用不应该出了。
是这样的,第一次不过可以重考第二次,第二次不过就得交钱考第三次,第三次不过可以重考第四次,第四次不过对不起,就得考虑你适不适合考驾照了,要想继续考那么就得重新开始学习考试了
真是黑暗,厦门这些人就是从钱的角度来制定这些规定的,帝都才怎么样。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还有两次的机会来补考,而且是科目二,上次直接就是仪器故障,我就莫名的挂掉,引车员都说没问题,考试很多时候是看运气的。愁死了这一天天的,真是难受。
上海这好像是2次不及格就要重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