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你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是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按劳动法这个单位要赔偿你的,而且要补交全部社保,但是我们国家经常搞得就是有法不依,理论上弱势群体是没法跟那些大单位去打官司的,本人就亲身体验过,个人建议你先按正常渠道和单位谈比如签订合同或者是补交社保等等,如果单位不予让步的话,那你估计也在单位呆不下去了,那你就走劳动监察渠道去举报,举报的话还要有些在单位工作的证据,怎么说呢成功的可能是一半一半。
先不要到处张扬,收集好在那个公司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等,最好有证明你在那工作十几年的证据。还有以前工作同事的证明。搞好后在跟老板摊牌。如果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
先要依据原来雇工时的协议(口头或书面)具体情况;如果协议不明确的,可以申请由单位给予补办
十多年了你才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啊!你去劳动局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