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离职报告并不是法定必经程序;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加班费公司应当支付;如果想把辛苦钱要回来,建议走法律程序,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具体事宜请咨询律师!
单位却让我按程序办离职,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要写离职报告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也没有支付过给我,我怎么才能把我的辛苦钱要回来吗?
你好:
你可以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离职的你写成公司不付加班费和签订合同;辞职后到社保局申请仲裁。仲裁要求:
1. 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期双倍的工资补偿;
2. 补发违法的加班费(这一部分的加班记录需要你自己提供);
3. 工龄补偿;工作1年1个月的公司补偿。(不足1年的按照超过6个月算1年;不满6个月算半年处理)。
祝你顺利拿到自己的仲裁成果。
要写辞职报告,想要加班费,找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