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年受的工伤,在出院后我去做工伤认定时,工厂老板不让我做,叫我撤消,说是有意外险的会做...

2025-01-07 0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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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不可能,马上去申请工伤吧,个人申请工伤有一年的限制吧。工厂这么做就是不想认定你的工伤,好不支付你的待遇。

回答3:

不能这样,否则错过了认定时效!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社保热线电话咨询。

回答4:

不能撤,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互不干涉;工伤工资标准按你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