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危机是怎么回事?

2024-11-22 14: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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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朝核问题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美国以其卫星照片为依据,怀疑朝鲜有研制核武器的设施,并扬言要对这些设施实行检查。朝鲜方面则反复声明没有制造核武器的打算和能力,同时指责美国在韩国部署核武器威胁它的安全。

  朝核问题自2002年10月再次凸显以来,为了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中国政府曾多方进行斡旋,最终促成朝鲜、美国、中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同意就政治解决朝核问题举行会谈。
  在中国及有关各方的努力下,从2003年8月开始至今,六方会谈已进行到第六轮。

  第一轮六方会谈(2003年8月27日至29日)
  美国强调和平解决核问题是应该也是可能的,美国无意威胁朝鲜,无意入侵和攻击朝鲜,无意更迭朝鲜政权,希望通过谈判解决双方关心的问题,逐步走向美朝建交。朝鲜表示渴望和平,愿与所有国家建立友谊,无核化是朝鲜总的目标,拥核不是目的。只要美方改变对朝政策,不再对朝鲜进行威胁,朝鲜可以放弃核计划,朝鲜愿与美国和平共存。
  各方共同点包括:都愿意致力于通过对话以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开创半岛持久和平;主张半岛应无核化,同时也认识到需要考虑和解决朝鲜在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关切;主张保持对话、建立信任、减少分歧、扩大共识;同意继续六方会谈的进程。

  第二轮六方会谈(2004年2月25日至28日)
  朝鲜在核问题上的立场是,只有美国放弃对朝敌对政策,朝鲜才能放弃核计划。在此基础上,朝鲜提出“口头对口头”原则作为第一阶段行动措施,即朝鲜冻结核武器计划,美国相应放弃对朝敌对政策。美国重申,在关切的问题解决后,美国最终愿与朝鲜实现关系正常化。在弃核目标上,美方再次重申“全面、可核查、不可逆转地放弃核计划”概念。
  中国、韩国和俄罗斯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向朝鲜提供能源援助。美国和日本承认朝鲜有能源需求,并对此表示理解。日本表示将在日朝关系正常化后,对朝鲜提供大规模经济援助。
  与会六方最终以《主席声明》形式阐明了各方共识,表示将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并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这次会谈的主要进展是:成功推进了实质问题的讨论;明确了采取协调一致步骤解决问题的方式;发表了启动和谈进程以来首份文件;确定了第三轮会谈地点和时间;同意建立工作组推进会谈机制化

  第三轮六方会谈(2004年6月23日至26日)
  各方都提出了解决朝核问题的方案和设想。在弃核问题上,美方首次提出希望朝鲜以永久、全面和透明的方式放弃所有核计划,朝方也首次提出可以透明地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相关计划。在核冻结问题上,朝方明确表示冻结是走向弃核的第一步,并愿意为此接受核查。中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都愿意同时采取行动以解决朝方的关切。美方也表示愿意研究朝方的要求。但朝美双方在弃核范围和方式,以及关于核冻结范围和相应措施等方面存在分歧。
  会后发表了第二份《主席声明》,明确以“口头对口头、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寻求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各方通过了工作组概念文件。

  第四轮六方会谈(2005年7月26日至8月7日第一阶段会议;9月13日至19日第二阶段会议)

  2005年9月19日,参加会谈的
  六方团长在新闻发布会后握手

  各方经过艰苦漫长的谈判,通过了六方会谈进程启动以来的首份共同声明。朝方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美方确认,美国在朝鲜半岛没有核武器,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
  朝方声明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其他各方对此表示尊重。此外,共同声明还就朝美、朝日关系正常化,对朝经济合作和能源援助,以及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问题做出了承诺。

  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 (2005年11月9日至11日)
  各方在第三份《主席声明》中重申,将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全面履行共同声明,早日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持久和平与稳定。各方强调,愿在增信释疑的基础上,整体落实共同声明,分类实施各项承诺,自始至终及时行动、协调一致,实现利益均衡,达到合作共赢。各方同意,本着上述精神制订落实共同声明的具体方案、措施与步骤。各方商定尽快举行第五轮会谈第二阶段会议。
  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
  第一阶段会议结束后,六方会谈因朝鲜反对美国的金融制裁而陷入僵局。2006年10月9日,朝鲜宣布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此举引起国际社会极大关注。
  经过各方努力,在停顿13个月后,第二阶段会议于2006年12月18日在北京重启。在朝美及有关各方进行了密集、深入的双边和多边磋商后,22日宣布休会。会后发表第四份《主席声明》,以“两个重申”向外界传达了六方在本阶段会谈中取得的共识:重申通过对话和平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认真履行9· 19共同声明,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尽快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 (2007年3月19日至22日)
  2007年3月19日,第六轮六方会谈如期在北京开幕。本次会谈有3个议题:听取各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讨论落实起步行动的具体步骤;就下一阶段各方准备或应采取的行动进行初步探讨。 会后各方发表了第一阶段会议主席声明。重申将认真履行在9·19共同声明和《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中做出的承诺。
  第六轮六方会谈团长会(2007年7月18日至20日)
  2007年7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第六轮六方会谈团长会,在会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各方就六方会谈下一阶段工作达成四点框架共识,各方同意采取工作组会议等3个步骤落实达成的框架共识。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2007年9月27日至10月3日)
  2007年9月27日至10月3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会议制定并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
  5个工作组会议
  2007年3月15日至18日,经济和能源合作、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机制、朝鲜半岛无核化3个工作组先后在北京举行了首次会议。朝美、朝日关系正常化两个工作组已分别在纽约和河内举行了首次会议。
  2007年8月16日至17日,六方会谈朝鲜半岛无核化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召开,来自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和日本的代表将在会议中讨论推进半岛无核化的有关事宜。
  2007年8月20日,六方会谈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机制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俄罗斯、中国、朝鲜、韩国、美国和日本的有关官员参加了会议。
  2007年10月29日至30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于在板门店韩方一侧的“和平之家”举行。韩国外交通商部朝核外交企划团团长林圣男在板门店表示,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就朝鲜对其核设施“去功能化”和有关各方向朝鲜提供重油援助达成了协议。
  2007年12月12日,六方会谈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就向朝鲜提供经济与能源援助的方案进行了讨论,并且达成了多项重要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