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用承担!这是财务上的疏忽,而不是你造成的,你没必要为此买单,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拒绝赔偿!
钱应该还,不然你再有理也是不当得利。但你现在还不出来,可做个计划,待你到新单位后逐月由那儿的财务代扣后一齐转交还给他们就行了,不应该将事情搞的那么僵化,将自己的人格都丢了!以后到新单位人家会怎么看你!!
钱没有给你,你不需要偿还。如果确实交多了,由单位向社保中心交涉。
这个是你的工作疏忽 只能追究工作责任 不能再问你要钱了!
等有钱了补给他们,毕竟替你交了社保,也是个有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