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如果固定资产账上没有汽车,老板或员工加油的发票开公司的名称可以用来抵扣吗?

2024-11-01 23: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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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账面无车辆而产生的车辆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税前列支

一、办公费,购置办公用品的发票及审计费、律师费

二 、业务招待费,营业收入总额的0.5%可列支

三 、交通费,购置了汽车的企业,所有路、桥费、油费可列支,其他为收入总额的0.3%

四、差旅费,到外地出差的所有费用

五、 广告费,收入总额的8%可列支

六、折旧费,购置2000元以上的物品入固定资产,95%分五年折旧可列支

七、 福利费,以实际支付不超工资总额14%可列支

八 、 工资,人均工资1600元

九、电话费,在职人员5%每人每月400元,即如10名员工,月可列支电话费为200元

十 、 社保费,单位支付部分可列支

十一、水电费,用单位名义缴纳的水电费

十二 、咨询费,收入总额的5%可列支

十三 、 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均可列支

十四、租赁费, 取得租赁发票均可列支

十五、 保险费 ,指企业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

十六 、捐赠,税前利润的3%可列支

十七、财务费用,指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可列支

十八 、 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防洪费可列支

十九 、 装修费,装修总额分五年摊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广告公司转包所列支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不可作为广告费用在税前扣除。

2、广告公司经常会出现合同规定确认日、确认额与发票开具的确认日、确认额不符的情况。如果企业按发票上日期和金额确认则不作税务调整,如果企业按合同确认而未按发票确认则应作纳税调整。

3、广告公司与其他广告公司所签的合同可能是一期、二期、三期的合同,一期在当期已到期、且款项已全部到位,就应将全部一期款项按合同确认为收入,而不应以二期合同未到期为由将一期收入款项滞留在"预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予结转收入,造成少纳所得税及流转税。

4、若二期合同尚未执行或仅部分执行,即在实质性的物质利益没有完全实现的情况下,已有二期的全额款项在当期收到,那么按税法规定必须全额纳税。

虽然这样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现金流转产生很大影响,但是企业不能违背税法的有关规定,出现此种情况纳税人可向有关税务部门提出延期纳税的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列支

回答2: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扩展资料

发票可以用于公司抵税,前提是这些发票是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支出产生的费用发票。

1、购货发票(成本发票)

销售或生产的企业从供应商购买材料、商品收到的进货发票(要和公司主营产品相对应得上)。

2、电话费、宽带费

公司每月都有电话费用和上网的宽带费用,记得要对方开发票给公司。发票开具得有自己公司的名称和税号。

3、购买的办公用品

平时公司用于购买电脑和打印机、U盘、路由器、鼠标、键盘、A4纸、墨盒、办公文具等用于办公用品都可以要商家开具发票给公司报销做账抵税。

4、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用于办理公司业务的用车费用(公司的车或者租车的)

5、差旅费

公司人员出差产生的费用发票:火车票、机票、汽车票、车子加油发票、餐费、住宿费、出租车票

6、业务招待费

用于公司业务招待的费用发票:餐饮费、礼品费、KTV、

7、员工福利费

用于公司员工医药费、聚餐费、户外活动费、员工礼品各种福利待遇费用发票。

8、交通费

公司员工在室内外出办理公司业务:打车、公交、地铁、加油等费用

9、快递费、物流费

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快递费和物流费

10、广告费

用于公司活动推广的各种费用支出比如:网络推广、广告牌、广告单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回答3:

普通加油是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企业定点加油统一开票。
一般来说你没有汽车是不能抵扣的,如果你要抵扣首先你要和车主签订租车协议,然后与中国石化、中石油签订定点加油协议,最后一点~你要准确核算车辆用途(啥时候算公车啥时候算私车,这个很难哦,所以一般来说没车都不抵扣的)

回答4:

不可以,账面无车辆而产生的车辆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