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2024-11-14 14:35: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回答2: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试用期期限也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则不得约定试用期。”

回答4: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回答5: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续签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