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2008年5月8日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注:没有生效哦)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时间。
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非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转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可见,楼主这种情形,立法者是倾向于连续计算工龄的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工龄也只能单独算,在某一子公司工作多长时间工龄就是多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