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问题,甲对其保姆乙承诺:乙可以一直住在甲的房屋中直至乙死,后甲死,甲之子丙继承房屋,将它卖给丁

问,丁是否可以要求乙腾空房屋?
2025-05-06 13: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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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因为甲对其保姆所做的承诺是创设了法律上的一个争议性权利“居住权”,当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居住权,该权利不受民法保护,乙所得到的“居住权”不是法定的权利,也就是说甲对乙的承诺没有法律依据,自始无效。
甲死后,没有申明或者立下遗嘱将房屋留给乙,所以乙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甲死后,其子丙依法继承房屋,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卖给丁,是有权处分,合同有效,经过房屋过户登记后,丁取得房屋所有权。
丁是房屋的主人后,没有丁的允许,乙就不能继续住在该房屋内。

回答2:

丁可以要求乙腾空房屋,甲对乙的承诺只限于房子属于甲,而后丙继承房屋,即房屋不再属于甲,(甲失去了对房屋的处分权)所以承诺也随之失效。当房屋卖给丁时,房屋属于丁,有权要求乙腾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