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辙的一些问题

2025-02-27 1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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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先简单介绍一下我国诗歌声韵的发展过程:在我国声韵学史上,有所谓古韵和今韵之分。所谓古韵,是指隋唐以前诗歌的用韵,那时全国没有统一的用韵标准,诗歌用韵往往根据口头发音而定,即同一个字,在不同的方言里,所归的韵部是不一样的。

隋代时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韵书,并通过这部书将全国的诗歌用韵的法则统一起来。这就是后来所谓的“平水韵”。唐代以后,凡是作诗,都是依照平水韵的用韵标准。
十三辙是应元代戏曲而产生的以中原音韵为主导的新的韵书。与平水韵相比,它将原来的各入声韵部摊入了其他四个声部(阴平、阳平、上、去)使原来的五声韵变为四声韵。
但是在格律诗词的创作中,人们还是普遍采用平水韵,而十三辙仅用于元曲及北方戏词的创作中。
五四以来,提倡写新式诗歌,用韵又是一变。现在,人们普遍采用以普通话发音为准的汉语拼音的韵母来押韵,称为新韵。但在格律诗词的创作中,有很大一部分人还是坚守平水韵的标准。
在过去按韵书标准来押韵时,同一韵部的字是押韵的,不同韵部的字是不能通押的(词韵除外),而且通常是平声押平声,仄声押仄声。
词韵是在平水韵的基础上,归纳合并而成的,因为词的韵脚有平仄通押的情况;
十三辙本是曲韵,词曲在押韵方式上是相通的,即也有平仄通押的情况。只是用韵规范不同。最关键的就是词有入声韵,且入声韵不得与别韵通押。曲没有入声韵,所以只要在同一辙内,平仄是可通押的。
无论平水韵、词韵和十三辙,其韵部跟今天的汉语拼音韵母无关。所以用汉语拼音去研究它们是不妥的。
在今天的诗歌创作中,普遍采用汉语拼音的韵母来作用韵标准,现代诗歌中也不太考虑韵脚声调的一致性。汉语拼音用韵的一个好处,就是比较直观,只要韵母一致就可相押。
但也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单元音韵母中的i u v是可以通押的,e o也可以通押。双字母韵母中,en un in可以通押;含有两个元音的韵母只要韵腹和韵尾一致,即可通押,比如an ian uan、a ua ia、ao iao、o uo、i ei等;er一般只与i 通押。但有些也有不同,比如ing、ong、eng,有些人赞成这三种韵母可以通押,但有些人认为ing 应该单独一韵,不应与ong、eng通押。

回答2:

前面说的我赞成,最后一句好像说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