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分别是吏部文选司、吏部考功司、兵部武选司、兵部武库司。
1、吏部文选司负责官员的选拔和分配工作。在吏部,四品以上的文官由吏部尚书亲自选择,至于四品以下的知府、知州等官员,全部有文选司郎中挑选。
2、吏部考功司负责对天下各级官员进行考评,同时给出需要升迁、处分的官员名单。
3、兵部武选司,和吏部文选司类似,武选司不归吏部管理,而是归属兵部管理,专门负责全国武将的安排和调动。明朝有九边重镇,兵部尚书负责挑选各镇总兵和副将,最多也就是管理参将,至于参将以下的武官,全部由武选司郎中挑选。
4、兵部武库司,顾名思义,武库司负责各地军队物资、武器的调配工作。明朝上百万军队,后勤物资都归武库司管,还管一些兵器作坊。就好比现代的后勤部,加各种兵器公司。
扩展资料:
1、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只有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
2、这不能不让人疑惑,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明朝和清朝的统治。
3、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4、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朝官制
明代最肥的四个官职除了兵部武选司、武库司、吏部文选司之外还有吏部考功司;
一、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二、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
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
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
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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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
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
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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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朝廷中公认的四大肥差,更是闻名遐迩,万众所向,它们分别是吏部文选司、吏部考功司、兵部武选司、兵部武库司
官职的肥瘦没有之最,受到许多条件约束。譬如武选司郎中收人钱财,想要替人消灾,不想侍郎是个海瑞式的人物,那么武选司就成了个烫手山芋。大明朝由于朱洪武对贪腐深恶痛绝,所以各种规费远没有清朝时候厉害。
工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