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属于违法了、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合法
我们做过这样的题
老师亲口说的
这是合法的
因为10周岁以下的儿童没有什么辨别能力
查看信件,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
不违法 因为未满十周岁还不具备辨别能力
我是政治专业的,也正在备这节课,未满十周岁公民可以让其法定监护人代拆信件,老师不行代拆
父母可以,但老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