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说明理由。
【2】你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单位在试用期内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的。
【3】你不要写辞职报告,就让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4】在试用期内你的工资是2000元,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也要以这个为基数。
这个你要取证,有书证等证据。你可以和单位领导谈话,录音,录像,留下证据,证明单位确实在试用期内给你工资是两千元。
【5】你要是愿意在单位继续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效。
【6】你如果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就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作出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给劳动者。
在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辞退的,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实际收入,只能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工资标准就确定下来了,工资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仲裁程序多时间长,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双方互让一步,达成协议。不过这样的单位不讲诚信还是离开的好。
你被他骗了,这老板不诚信。骗你小孩子。跟他讲做老板说一是一,要不然去劳动仲裁那边去告。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才能按最低标准。
应当以双方约定标准为依据。
纵横法律网-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