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内容变更申请告知 1、实施主体:安徽省建设厅(桐城市建设局) 2、实施对象:各建筑业企业 3、办理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建管[2001]256号文 4、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内容变更的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办理变更申请 (二)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内容变更的申报材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 (2)《安徽省建设系统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在www.jgj.gov.cn相关范本中下载); (3)持企业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和已变更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有关任命和变更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需提供个人的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因改制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职代会通过改制方案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批复(明确新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原企业承建工程保修责任继续情况,人、财、物归属等),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因改制名称变更的,需填写三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www.jgj.gov.cn相关范本中下载);《安徽省建筑系统资质变更申请表》,由新企业填写盖章,原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三)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的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安徽省建设系统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3)原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证书遗失的需携带遗失的登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资质证书的遗失应在《安徽日报》上挂失,三级资质证书的遗失应在《安庆日报》上挂失。 5、服务承诺:所有材料齐全,即受理。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联系电话及地址:6209017 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附:说明 上述各类变更及补办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完毕后,由企业逐级上报安庆市建委、省建设厅,一级企业需上报建设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