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打对方轻伤,他因医药费花的多反过来告我们,我们被抓了.请问怎么才能放出来?

2025-02-23 2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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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到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我处理过这样的案子,所以我很抱歉的对你说,责任在于你这一方,公安机关对你哥哥执行刑事拘留是合法的。
看到上面很多人出的主意,发现都是以律师的口吻来回来的,但律师不是办案民警,他们不明白案件初期应该怎样定性。法律是不通人情的,正当防卫也是有条件的。
1、首先我来说一下正当防卫,鉴于你说不要复制的东西,那我只把正当防卫的最后一句打出来:“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不必要的限度损害行为。 ”如何来认定这句“没有超过不必要的限度损害行为”?说句白话就是不能让对方伤的比你重。以前办的案子中,虽然对当事人非常同情,无奈法律不讲感情。
在我国的伤害案子中,都是伤情重者会被定性为受害者,而很少考虑事情发生的原因。这些原因也只能到法院提出,作为量刑的依据,在公安机关侦察阶段,只是做出详细的记录,不会因为这些原因而不对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
2、说一下取保候审。律师对某些案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然而是否批准,则不是律师说了算,要得到办理这起案件的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批准。也就是说,如果你疏通关系到了刑侦副局长那里,不用申请便可以取保候审。我在单位时经常接到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但全部搁置一旁,因为如果副局长觉得有必要取保候审,那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拿一张纸就能解决的。
3、举个我曾经办过的案子,跟你情形差不多。某街口海鲜摊主甲,因为与他人有纠纷,在摊上被16个青年持砖头、砍刀、木棒打致重伤,在自卫过程中将一名青年捅至重伤、两名青年轻伤。摊主甲先被拘留后被取保,后又被逮捕、起诉、撤回公安机关再侦察、再取保。保守估计疏通关系花费在4万元左右,终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从而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实施伤害的青年全部被判刑。
4、针对你所说情况的个人看法:一,取保很困难,此案牵扯人员甚多,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因此公安机关领导不敢做出轻易的取保决定,但凡是都讲究事在人为,你哥哥有从轻情节,以“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做出取保决定并非叫错。如果在公安机关做不通,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单位:检察院。当该案需要对你哥哥进行逮捕时,会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活动检察院也是个明知之举,检察院也可以决定取保候审,相反,检察院也可以在你哥哥取保期间做出逮捕决定,因此,检察院也是很关键的一环。二、该案进入到法院阶段后,只要你哥哥认罪态度积极,一般情况下来讲不会判处实刑的,此时在公安机关做的口供及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会对你哥哥判处的期限具有决定性影响,如果公安机关调查结果真如你所说,那你哥哥不会被判处实刑。聘请律师也是有必要的,在我们这行人眼中,律师的作用相当于润滑剂,起磨合作用的。
总结一下:取保有可能,难度大。先活动主管刑侦副局长,没有效果活动检察院批捕科(我们这叫批捕科,不知道你们那里叫什么)。取保候审期限一年,这一年中能做很多事,能让很多人的心态平静下来,很多案子往往都在这一年中有意想不到的转折,还是那句话:事在人为。

最后,希望你能满意的处理好这件事情,需要我的帮助义不容辞,发短信即可,不可能帮你疏通关系,但出出主意还是很乐意效劳的,也想知道此案的后续结果。

回答2:

我以前有过这样一个经历,你可以参考一下吧,希望对你能有借鉴,我在2年前我们有3个人打对方一个人,他伤的不重,轻微脑震荡,我们这边一个人身上有他的抓痕,有人报警,110来处理的时候他说他是正当防卫,但110问他:“你在挨打的过程中还手了没?”他还手了,所以就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防卫挑拨即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防卫挑拨是利用正当防卫实行自己预谋的犯罪,应按故意犯罪论处。互相斗殴是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互相斗殴的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各有不同,可以表现为两人或多人撕打,也可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结伙斗殴,还可表现为持械聚众斗殴。引起互相斗殴的原因多种多样,危害结果也各有不同。不论何种情况的斗殴,彼此都有殴击或伤害对方的故意,双方主观上都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下手先后又难以证实,往往难分是非曲直,因而双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不法与不法的关系,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了危害的,都要负法律责任。但互相斗殴的双方,如果其中一方确实不愿再打,并且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了现场,而另一方仍不罢休,继续殴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就成为不法侵害者,应允许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实行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无过当防卫)。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上面的法规条文看,你哥哥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回答3:

提问的朋友看来很着急,我希望尽量贴近现实给你回答,更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上你.
1.对方手筋被砍断,后鉴定为轻伤,这是事搁半个月后公按局能将你哥哥带走的前提.注意的是,无论起因为何,毕竟对方受了伤,这点是对你们来讲最不利的地方.建议你方申请重新对伤情进行鉴定,说到这里你要特别注意,"伤情鉴定"很多时候只是毫厘之间,它可以写伤者是轻伤,也可以写伤者是轻微伤,所以往往双方都想办法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结论,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2.事件起因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有寻衅滋事的嫌疑,如果你们中的人有人鉴定出轻伤甚至重伤,那么你方就会主动的多,最起码不会被动.
3.律师的问题,建议你找事发当地的律师,因为当今的法制状况下,很多时候律师的作用并不是在法庭的辩护上,即使他能口吐莲花,但法官一锤子下去,可能他所有的辩护都是废话.尽量找个能在法庭之外就已经把各种关系都疏通好的律师,外地再好的律师一般不可能具备这一点,很重要.
4.按照你的想法,对方不稀罕你们的钱,没有私了的可能性.这种想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他们做的一切就是想从你们身上榨钱.特别提醒你的是,私了要掌握好时机谨慎行事,弄不好人财两空.

简单的说了下重点,是希望能让你有个方向,如果还有什么我能帮上的,请与我联系.

祝:早日度过难关

回答4:

1、要你的律师到处理这起案件的派出所调起案卷。察看派出所立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双方笔录、证人证词以及派出所案件小结报告。看是否请况属实,针对不利于本方的资料做好应对准备。因为这些都会作为将来法庭上法官判案的第一手资料;
2、目前你方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诉。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要求和证据材料一一准备回应。关键工作是要找好证人,收集证据;
3、最有效的辩护方式就是将案件性质向正当防卫上推,但根据你目前提供的资料上看,派出所得出的结论应该是:因口角纠纷引发的打斗事件。如果你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如你所说的对方是有预谋的寻衅滋事,继而围攻你哥哥。这里要看那20人集结的时间、地点、到达现场的时间等。最好是要有人证;
4、对于这种案件,被你哥哥砍伤的那个人是有权利提出刑事处罚附带民事赔偿要求的。结果如是被判刑还要赔款这也是很正常的;
5、对于你方因本案所支出的费用通常法院调解时会在对方提出的赔偿让步里予以考虑,当然,你也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总之,这种案件“轻伤”是一道坎,如果你们对他的轻伤有怀疑,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能够私了最好。不能私了的话,事件起因是对方挑起、对方先动的手、被告是在受到人身攻击时正当防卫(或是无意之中)伤人、受伤者非事件起因当事人等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这些在民事赔偿时对双方责任划分也是很有利的。
仅供参考

回答5:

给你写点东西吧。
1、你哥哥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看司法部门的认定。如果对方一群人围殴你,而你情急之下拿起刀将对方砍伤,一般是属于正当防卫的。然而你在将对方砍伤后不能追击对方。具体情况还是以认定的为准。

2、如果法院认定你们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那么他们的医疗费需要你来出。但这里也有几种情况,一是你们构成防卫过当,那么你们只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多少由法院认定。二是你们不属于正当防卫,那么你们要出对方的医药费,而对方要出你们的医药费。

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也要以司法部门的认定为准。以下为粘贴信息,仅供参考: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如何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无论怎样你都可以先去申请取保候审试一试,能否成功暂且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