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一般不需要写证明的,一般是隔月申请开红字才需要情况说明。一般抬头写说明书,写XX税务所,XX单位名称、税号、管理码,因为什么原因不能使用这张增票,增票代码和号码,内容和金额,开票日期,下面写单位名称和日期。如是退货需对方证明原件,如是丢失需附上报案单复印件和遗失登报的报纸复印件。一般需附上这张发票的复印件。
税务局都是没有固定要求的。一般写明发票的代码,发票的号码,作废的原因,就可以了。
只要体现是是什么原因导致需要作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