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资本的账务处理:
股东借出是抽逃资金,其他人就不是,挂其他人就行。 最好是分开处理,挂两三个人名下,让他们出借据。这个就要老板出面了。
老板投入4500000 验资后抽逃 , 做的分录是 :
1、入资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实收资本 4500000
2、取出资金只能挂账,不要挂股东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款-张三 2500000
其他应收款--个人款-李四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
3、虚构现金收到个人的还款,可以分月还款平帐。工商不会数你口袋的现金。你盘存现金时要扣除这450万。
借:现金 4500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款-张三 2500000
其他应收款--个人款-李四 2000000
1、入资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实收资本 4500000
2、取出资金只能挂账,有钱时在减少挂账。
借:其他应收款 45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
3、如果为了应付查账,分录可以做:
借:固定资产 2000000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2000000
借:其他应收款 5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
4、查账过后,再将上面分录进行冲销
借:固定资产 2000000(红字)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2000000(红字)
借:其他应收款 500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 4500000(红字)
现在代出资和抽资的现象比较的普遍。就账务处理来说,有的就直接做: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然后抽资时就直接的给抽走了,这个是比较的明显抽资处理,外人一看就明了外人一看就知道了。
还有是直接就做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抽资时,把银行存款直接给他,但在帐上不反映出来,这个一对他的银行对帐单就出来了,也是比较容易发现的。
还有是做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但抽资时,是
借:其他应收款-企业
贷:银行存款
这个如果是函证的话,可以查出来的,因为对方肯定不会确认这笔负债的。
还有是抽资时是
借:其他应收款 -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这个是把风险放在股东身上了,反正也是自己的公司,但这种做法,我实际中还没遇到过,基本是前三种
这要看你公司原来的帐目了,如果以前有借款(老板借给公司的)他抽走的只能算归还老板借款了,如果没有只能算是借给老板的.
应该让老板出一份收据,然后做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