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鑫茂科技园1号楼自开建以来4次失火,最近不到1年2次特大火灾,楼内业主和租户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状况描述:鑫茂科技园1号楼,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一共有400多个单位,为AC座14层,B座20层,每层间距5米多的超高型建筑。鑫茂科技当初以商住两用房的名义对外销售此楼单位。室内有煤气管道、厨房等结构,提供可居住的形式。业主入住以后多用做居住和办公,也有部分出租作为附近商家的宿舍,每天生活和工作在此楼内有上千人。 鑫茂科技园1号楼当年在未完工时就曾发生大火。 2012年4月29日,大楼发生大火,整个A座东面一侧房屋全部烧毁,好在当时是周末,楼内人员较少,但也造成29人被困,1死1重伤的惨剧!火灾之后,A座被封闭,全体人员撤离,B座C座未经任何改造措施,在火灾隐患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被荣罡物业(鑫茂科技下属企业)要求恢复正常秩序。 2012年9月,大楼北侧再发小规模火灾,波及丰田4S店。 在2012年火灾阴影仍在,A座赔付工作还未完成的情况下,2013年3月4日,大楼再发大火,浓烟遮日,火光冲天,整个A座被烧透,B座一半受损,据说是天津有史以来市区最大的一次火灾。消防人员出动15个中队,58辆消防车,4个多小时才扑灭。如此大火,在火灾发生时,有人生活和工作的B座、C座,楼内的火灾警报器尽然都没响(上次也没响!)。好在起源在A座,加上人们警惕性加强,人员快速撤出,幸未造成伤亡。次日中午时分B座20层再发浓烟,消防人员持灭火器冲入再次扑灭。C座下午恢复供电,物业又要求用户返回,再次致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 4次大火,鑫茂科技未对大楼采取任何改造措施,外延为易燃材料,加上楼层超高,人口密度大,火灾隐患一直存在。且历经2次大火,A座完全烧空,已成危楼。 鑫茂科技虚假宣传,违法销售在先。屡次大火,制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在后。一年之内两次大火,第一次着火之后,监管部门在干什么?!职能部门在干什么?!2次大火,AB座都已被烧,C座没烧,并不是C座有什么不同,只是C做运气太好了!这2次没有烧到的,我们不能乞求下次还不被烧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不是这样烧着玩的! 作为业主,对于鑫茂科技目无法纪,制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的行为非常愤慨,现寻求政府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相关各界人士,关注并协力解决此事。 我们要求: 1. 请求政府出面主持火灾后处理工作。 2. 整个大楼立即封闭,所有人员撤离。 3. 尽快公示“火灾责任认定”,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4. 请专业权威部门评估火灾后建筑情况(包括建筑安全性、使用年限伤害程度以及楼房贬值比例等)。 5. 按照A座标准,回购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