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
2、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3、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4、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其具体位置为肇东市华汇大厦一楼医保局窗口。
扩展资料
肇东医保局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 2、负责新闻宣传,收集和提供医保政务信息工作; 3、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后勤工作; 4、负责人事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医保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
(二)药费审核股
1、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费审核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药费审核工作; 3、负责生育保险药费审核工作; 4、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费统计工作。
(三)保费测算股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测算工作; 3、负责工伤保险保费测算工作; 4、负责生育保险保费测算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局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肇东市医疗保险局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
2、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3、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4、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其具体位置为肇东市华汇大厦一楼医保局窗口。
5、职工医疗费用审核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
6、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5975891。
7、居民医疗费用审核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
8、门诊特殊疾病建档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9、慢性病鉴定程序业务电话为13284990017 。
参考资料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局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肇东市社会医疗保险局一次性告知服务手册
1、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程序
联系方式:0455-7999922 刘丽敏
2、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
联系方式:0455-7999922 刘丽敏
3、转诊转院程序
联系方式:肇东市第一医院医保办公室白明亮15846008645
肇东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刘金峰0455-7976287
4、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程序
联系方式:0455-5975928 朱振成
5、职工医疗费用审核程序
联系方式:0455-7999922 张慧宇
6、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程序
联系方式:0455-5975891 康华夏
7、居民医疗费用审核程序
联系方式:0455-7999922 孙冬梅
8、慢性病鉴定程序
联系方式:13284990017 宋昳霏
扩展资料:
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二、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规划、方案、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制定医疗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建全和落实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拨付、管理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制度。
四、制定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申报以及办理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具体办事程序与错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拟定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拨付、管理的计划与比例,做好各类保险基金(医疗、工伤、生育)安全有效运营工作。经办本机机关、事业、企业医疗保险基金(医疗、工伤、生育)的征缴、审批、管理和支付;
六、制定全市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具体规范,指导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各类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离休人员的急诊、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等情况的身旁、备案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市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伤人员进行认定、伤残鉴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统计报告。承担全市医疗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肇东-肇东市社会医疗保险局一次性告知服务手册
肇东医保局咨询电话:0455—5975928。
地址:肇东市华汇大厦一楼医保局窗口,联系方式:0455-7999922。
华汇大厦医保局603室,联系电话:0455-7942662。
华汇大厦医保局610室,联系电话:0455-5975891。
肇东市第一医院医保办公室,联系电话:15846008645。
肇东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联系电话:0455-7976287。
扩展资料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材料:
1、医药费票据(加盖清晰的有效印章)。
2、费用清单或处方(票据上有明细可代替)。
3、病历手册。
4、诊断书。
5、参保人身份证。
6、经办人身份证。
7、患者本人省内农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经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居民,患者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审核录入系统,报销完毕出具报销单。
参考资料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局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肇东市社会医疗保险局一次性告知服务手册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
2、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3、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电话为0455-7999922。
4、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程序业务电话为0455-5975928,其具体位置为肇东市华汇大厦一楼医保局窗口。
/iknow-pic.cdn.bcebos.com/960a304e251f95ca65175136c7177f3e66095254"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960a304e251f95ca65175136c7177f3e6609525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60a304e251f95ca65175136c7177f3e66095254"/>
扩展资料
肇东医保局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2、负责新闻宣传,收集和提供医保政务信息工作;3、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后勤工作;4、负责人事工资管理工作;5、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6、负责医保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
(二)药费审核股
1、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费审核工作;2、负责工伤保险药费审核工作;3、负责生育保险药费审核工作;4、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费统计工作。
(三)保费测算股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工作;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测算工作;3、负责工伤保险保费测算工作;4、负责生育保险保费测算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www.hljzhaodong.gov.cn/html/index/content/2016/01/11452737592567.html"target="_blank"title="肇东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局公告">肇东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局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肇东市医疗保险局/12998056"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肇东市医疗保险局">百度百科-肇东市医疗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