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协议须办理公证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若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则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反悔。根据《婚姻法》,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婚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一半的产权权益,离婚时,要房子的一方须补偿相应的现金给对方,具体补偿金额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调解。
至于男方所谓的女方外遇,若不是事实,女方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权益。
婚前协议,只要不是通过法院或是一方签署放弃共有房产协议而且做了公证,法律效力很低的!对方可以事后找茬要回房产,你这房子现在是谁的名字在房产证?是女方还是男女方都有?如果男女方都有,就很麻烦,需要重新办理女方一人名字房产证,这需要男方配合!你俩现在扯皮,男方又找到所谓的证据。建议你俩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有了法院的裁决书,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