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行政机关和党的机关公文格式已经统一。您说的有些公文成文日期在正文下方右顶格肯定是错误的。
具体到百度搜“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可以查到。
1.宋体、小三号汉字,非阿拉伯字;
2.正文下方,日期末字右空4个汉字,即8个字符位置。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行文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的。但有的未必这样去做。
应该是在正文结束后,下一行的靠右落日期。政府名义发文用中文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五月四日;党委名义发文用阿拉伯数字: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