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有效期的问题。

2025-02-14 07:23: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装运时间是收到信用证后的30天——这是合同中的条款,在信用证的条款中不有这样规定,而是由一个具体的最迟装运期,比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5月31日或其它具体的日期,而信用证的有效期是信用证的必有条款,条款号为31D,且信用证的有效期也是一个具体的日期,而不用计算,那么, 究竟是最迟装运期后的多少天,每个信用证都不同,不一定就正好就是15天或21天。因此,只有根据具体的信用证的条款来确认。

回答2:

有效期和交单期是不同的概念。交单期一定要在信用证有效期日内。
15天,21天一般是指出运后的15天或21天内交单,但是一定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有的开证行在开证的时候,有效期比出运后21天要早,那就必须在有效期内交单。
例如:开证日4月28日,最晚装运日5月28日,信用证效期6月10日,规定在出运后21日内交单。
如果受益人是5月28日交单,单单看出运后21日,那应该是在6月18日前交就可以了,但是由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是6月10日,所以,其实受益人的最晚交单期缩短到了6月10日。

回答3:

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与最迟装运期关联,因为信用证都规定有交单期,为15-21天. 因此,如果最迟装运期规定为6月1日,那么有效期只能是6月16日, 或者6月22日.
每个信用证都规定了交单期,如果没有规定,按照UCP600的规定,不能超过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