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表述看,医生的手术造成病人的胆漏,医院是有责任的。但这是否就是造成病人死亡的原因、或者说病人的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需要由专家进行鉴定。
我的意见是,家属可以找医院进行交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
就现在的情况看,病人二次手术发生的费用、以及家属的护理费等,医院是应该赔偿的。
如果专家经鉴定,病人的死亡与手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还要赔偿这方面的费用。
看一下术前知情同意书是否提及该手术的风险及术后的并发症,复制一份病历研究一下。另外胆囊管结扎牢固的话,很少出现胆漏。但胆娄可以成为术后的并发症。
因为医生过失或过于自信造成患者伤残的即可定为医疗事故。具体可以查看卫生法的医疗事故判定和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