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的方式:书面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申请单位向市商委提出申请,市商委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单位。
行政许可承诺期限: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专家审查时间除外)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人。
你好,现在相关流程都是网上操作的。
准备好公司相关资料和证件电子档,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网化商城易制毒板块进入,再点击“我的工作台”,进入易制毒工作台界面。
2.点击“购买备案证明”区域中的“立即申请”,进入购买备案申请界面。
3.选择本次要购买的化学品(此处商品信息来自于维护公司基础资料中的化学品信息)
4.选择购买证有效次数;多次有效用于在购买备案有效期内同一供应商,同一商品多次购买;填写购买数量和商品单价。
5.选择本单位经办人,也可以点击“新增从业人员”添加新的人员;选择销售单位信息,如果销售单位不在列表中,点击“新增往来单位”,添加单位信息;选择销售单位经办人信息。
6.上传购销合同电子版;下载系统中提供《合法使用需要证明》模板 ,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
信息填写过程中,随时点击“保存草稿”离开界面,需要时再返回界面继续填写修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向公安机关发起购买备案申请。
7.可以点击“复制新增”从已填写的购买备案中,复制新增成一个新的“购买备案”申请,节约填些时间。
8.审核通过后,公安系统会向你手机发送审核通过信息,或者在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
你取得了安监局给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之后,你就有了易制毒经营资质,当你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还需要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凭当地公安局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到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