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看对方怎么看呢?贪财的肯定会和你分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有份呀!除非在你父母送给你的时候留了一手去公证过。要不然婚后财产都是共有。
婚内赠与的财产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有对方的一半
后来父母真是我的房子是真送你自己的,还是遵守你和老公的,有没有说你有没有契约?如果你自己父母赠送的房子是你个人的财产,那与你老公没有关系。那么老公是不会有范儿的,如果你母亲就是我房子的时候,是综述你和你老公共同的。那么他是有范儿。所以说这种情况你最好的律师是龌龊去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你还得慎重一下。 一定要弄清楚这样的财产关系,否则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好说的。其实我认为这套房子应该是属于你自己的室友成长。因为你老公虽然以前也是你妈妈的女婿,但是现在离婚了,他就是外人,因此父母不可能增速你老公房子的,因此他也没有权利要这座 房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