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销售外购食品是否缴增值税?

2025-05-04 01:49:3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餐饮业无论是销售现场制作还是外购食品,如果非现场消费,均按小规模纳税人交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