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业污水处理如何收费? 排污费一般多少钱?

2025-04-06 14: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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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害物质名称 超标排放量每公斤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 0。04
  硫酸(雾)、铅、汞、铍化物 0。03--0。10
  生产性
  粉尘 玻璃棉、矿渣棉、石棉、铝化物 0。10
  电站煤粉、水泥粉尘 0。02
  炼钢炉粉尘、其他粉尘 0。04
  烟尘 烟尘浓度C(毫克/标立方米) 200  林格曼黑度(级)
  每吨燃料收费额(元) 3
  烟尘浓度C(毫克/标立方米) 400  林格曼黑度(级) 2
  每吨燃料收费额(元) 3
  烟尘浓度C(毫克/标立方米) 600  林格曼黑度(级) 3
  每吨燃料收费额(元) 4
  烟尘浓度C(毫克/标立方米) 800  林格曼黑度(级) 4
  每吨燃料收费额(元) 5
  烟尘浓度C(毫克/标立方米) 1000  林格曼黑度(级) 5
  每吨燃料收费额(元) 6
  说明:林格曼黑度的定级方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林格曼黑度一级:连续测试一小时,出现林格曼黑度二级累计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三级以上不出现。
  林格曼黑度二级:连续测试一小时,出现林格曼黑度二级累计时间,超过三分钟,三级以上不出现。
  林格曼黑度三级:连续测试一小时,出现林格曼黑度三级,四级以上不出现。
  林格曼黑度四级:连续测试一小时,出现林格曼黑度四级,五级以上不出现。
  林格曼黑度五级:连续测试一小时,出现林格曼黑度五级。
  注:蒸汽机车及其他流动污染物的排烟暂不收费。

  表2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污染物名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吨水·倍) 超标收费单价(A级)(元/吨水·倍) 超标收费单价(B级)(元/吨水·倍) B级起征费(元)
  总汞 2000 2.00 1.00 2000
  总镉 3000 1.00 0.15 2550
  苯并(a)芘 3000000 0.06 0.03 90000
  总铬 150000 0.06 0.03 4500
  六价铬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砷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铅 150000 0.08 0.03 7500
  总镍 150000 0.08 0.03 7500
  PH值 5000 0.25 0.05 1000
  色度 100000 0.14 0.04 10000
  悬浮物 800000 0.03 0.01 16000
  生化需氧量 30000 0.18 0.05 3900
  化学需氧量 20000 0.18 0.05 2600
  石油类 25000 0.20 0.06 3500
  动植物油 25000 0.12 0.04 2000
  挥发酚 250000 0.06 0.03 7500
  氰化物 250000 0.07 0.04 7500
  硫化物 250000 0.05 0.02 7500
  氨氮 25000 0.10 0.03 1750
  氟化物 25000 0.30 0.09 5250
  磷酸盐(以P计) 250000 0.05 0.02 7500
  甲醛 200000 0.12 0.06 12000
  苯胺类 200000 0.12 0.06 12000
  硝基苯类 200000 0.10 0.04 1200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 25000 0.30 0.09 5250
  铜 250000 0.04 0.02 5000
  锌 100000 0.06 0.020 4000
  锰 100000 0.06 0.02 4000
  有机磷农药(以P计) 250000 0.07 0.04 7500
  排放含有污染物质的废水征收标准0.04元/吨
  说明:
  1、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
  其中: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污水排放量×污水中该污染物超标倍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为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的分界值。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小于或等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A×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大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B×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B级起征费。
  2、PH值的超标总量=超标污水的PH值与排放标准之差×污水排放量。
  3、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3的“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时,超标水量按当地最低上水单价收费,并与超标排污费迭加计算,合并征收。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物价局、财政厅文件(鲁环计〔1991〕43号)规定,我省在征收超标水量费时,其最低上水单价统一规定为0.30元/吨。
  4、病原体污水超标收费标准为0.14元/吨水。

  表3超标废渣排污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 有害物质名称 向水体倾 倒或排放 (每吨)
  无防水、防 渗措施堆放 每吨·月 无专设的堆放场所堆放每吨·月
  含汞、镉、砷、六价铬、铅、氰化物、黄磷及其他可溶性剧毒物废渣 36.00 2.00
  电厂粉煤灰 1.20 0.10
  其他工业废渣 5.00 0.30
  注:
  (1)排放、倾倒或无防水、防渗措施堆放剧毒废渣,除收费外,应立即制止其行为,并责成清理。
  (2)“电厂粉煤灰”一项,只适用《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前,建成投产而未建成灰场、已向水体排放的燃煤电厂。其他电厂(包括上述电厂扩建)堆放粉煤灰,适用其他工业废渣的标准。
  (3)在尾矿坝、灰场、废渣(包括煤矸石)专用堆放场等设施内堆放的,暂不收费。

  表4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值dB(A) 1~3 4~6 7~9 10~12 13以上
  征收额(元/月) 200 400 800 1600 3200
  说明:
  1、 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环境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征。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金额逐一计征。
  2、 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收费金额按本标准分别计算,迭加征收。
  3、 声源一月内超过不足十五天的(昼或夜),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4、 声源在一天内超标排放环境噪声,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均按一天计算。
  5、店铺、事业单位照工业、企业执行。

  表5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
  每排放壹公斤二氧化硫征收排污费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