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跳却没呼吸〞一般可以见于:脑死亡(BrainDeath):脑死亡的个体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个人的整体永远不可能再存活。单靠人工机械维持心肺功能的躯体,如果脑损害太严重,而且脑各部分功能己完全丧失者,死亡却不可避免。到目前为止,脑死亡发生后从未见有一个能复苏成功的病例。事实上,对己经发生脑死亡者继续使用人工机械等复苏措施,只是在延缓其它器官在生物学的死亡过程而矣。
(植物人不是脑死:持续性植物状态的植物人,其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所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他们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仍保持,只不过没有意识。植物人患者能睁眼,有睡眠、觉醒周期,甚至有眼球跟踪运动,完全是一个貌似清醒的正常人,只是对周围环境缺乏认知而已,决不能把这些植物人患者视为死亡。其实那些处于持续性植物状态的植物人,经过治疗后有不少患者是可能部分或完全恢复意识和认知功能。虽然那些病程过长(外伤性植物人病程超过1年,非外伤性植物人病程超过3个月) 的患者,绝大多数都是处于不可逆性;永久性植物状态,病者很难会奇迹般苏醒。)
参考资料:《生命真相》 刘量衡著 书号ISBN978-7-5357-7456-9
死亡是生命活动的终止。一般来说,要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死了,是不难的,只要心跳和呼吸完全停止,不能再使其恢复时,就可以认为已经死亡。 心跳先停止的死亡医学上称为心脏死;呼吸先停止的死亡则称为呼吸死,或者叫作肺死亡。但是,呼吸和心跳的停止并不表明其必然死亡,如逸挥医院前年收治的一个病人患颈段脊髓炎呼吸肌麻痹,呼吸已完全停止,但借助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再继续治疗后痊愈。某些心脏病人的心跳可以完全停止,但他们也能借助心脏起搏器而继续存活。而电击伤和溺水等病人,即使呼吸和心跳都完全停止,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救活的。因为血液循环和呼吸停止后,大脑皮质耐受缺氧的时间通常为5-6分钟(但在低温条件下可以相对延长),此即一般所说的临床死亡期。在这段时间里,如果积极抢救,就有可能复苏;反之,超过这个时间,大脑将发生不可恢复的变化,而导致全脑功能的永久性丧失,这就是脑死亡。脑死亡的病人,即使靠现代医学的复苏技术可能维持心跳和呼吸,但最终的死亡不可避免。所以,有一些车祸病人脑部严重损伤,神智丧失,心跳和呼吸逐渐停止,但在用人工呼吸机和心脏起搏器继续维持病人的呼吸和心跳,再加上其他的辅助治疗,尽管"生存"了好几天,而神智始终未能恢复,而只要一停用呼吸机就会马上停止呼吸,心跳也相继停止,最后只好放弃抢救。如果做尸体解剖,会发现脑组织早已大部分坏死,几天的抢救其实都是枉费心机。 从脑死亡我们自然会想到通常所说的植物人,他们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不是的。这两个概念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没有自主呼吸,而后者则有。植物人的大脑思维、意识、智能、定向等高级神经活动已经丧失,但呼吸、消化等低级功能仍然保存,并能长期存在。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准确地诊断脑死亡,不仅能对复生的可能做出正确的估计,而且对开展器官移植有重要意义。因为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的开展,需要大量可供移植的器官,而且要求愈新鲜愈好。所以,一个已发生脑死亡而仍靠复苏术维持呼吸和心跳的人,是器官移植的最佳供体。但是,诊断脑死亡和开展器官移植都必须得到法律的允许和保障,也应该尊重患者或家属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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