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合同法,"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2025-02-27 03:57: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和预付款的主要区别在于定金有担保的性质,而预付款则没有。
  定金是一种债权的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则是一方在履行合同前向对方预付的业务款,在履行合同后可直接抵作业务款。但是如果预付方违约的,对方无权没收预付款;对方违约的,预付方也不能要求双倍返还预付款。具体的违约责任应该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处理。

回答2:

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但从法律意义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定金:在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在一方违约时,双方合同解除,收受预付款的一方应返还支付的预付款.

回答3:

本质上都是一样。只是各地写法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