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伤,那么从事故发生到受理工伤申请之日,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费用?

2025-04-23 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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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已参保情况下: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以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康复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

未参保情况下,全部由公司承担